使用规定

地域品牌“播州织物”的定义

在兵库县北播磨地区制造的织物被称为播州织物。
在这个地域发明,线染,加工的产品中,精选达到一定标准的产品并认定为地域品牌“播州织物”。

品质认定标准表

品质标准
标准面积 (1) 材料尺寸(127cm一下×长100cm)
(2) 材料尺寸(127cm以上×长100cm)
范围 (1)材料长度x 0.6 减分
(2) 材料的长度x 0.7 减分
<例>
(1) 50mx0.6=30分
(1) 60mx0.6=36分
<例>
(2) 50mx0.7=35分
(2) 60mx0.7=42分
扣分范围 扣分1次(2.5cm以下)明显缺陷,以及3,5,10扣分的缺陷必须明示
1卷材料(50〜60m)扣分次数限制 5次以下

品牌标识(一部分摘抄)

ブランドロゴ

标识(标牌,标签,吊牌,织名)使用规定

使用资格

有资格使用以上标识的须为播州织物产地协会,兵库县纤维染色工业协会,播州织物工业组合,播州织物整理加工协会的会员。

申请

希望使用以上标识者须遵循规定格式,通过所属的协会或组合向播州织物品牌委员会申请。

使用许可

通过委员会确认允许申请内容后方可使用。

使用费用

以上标识的使用均需收费。具体费用请查询相关规定。

标签,吊牌的使用

产地,染色,织布,加工的各流程中,满足品质标准(详见具体资料)的产品方可贴上标签。
在其它染色地染色的丝线数量在50%一下,在规定加工地无法加工而需改变加工地的产品例外,也可获得认可。
使用带有标签的纺织物的产品可以打上吊牌。

品质责任

地域品牌“播州织物”的品质责任为产地内各企业所有。

共有财产

使用以上标识的企业认可地域品牌“播州织物”为该地区与播州纺织业界的共有财产,并致力于提高它的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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